本报讯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华州区、潼关县环保局,近日对公共场所建筑物室内空气质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大气污染防治,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三区县环保局要求,科学教育、医疗保健、餐饮住宿、娱乐购物、文化体育、交通运输等公共场所建筑物室内装修竣工后,应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结果,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张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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