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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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闵行综合整治区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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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闵行综合整治区域环境
环境信访投诉量比整治前下降七成
 

本报讯 上海市闵行区一年来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调整关停了大批低端产业,全区违法排污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城区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也得到进一步改善。

据统计,一年来全区已累计削减废水排放量156.5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4.33吨、氨氮排放量17.3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59.1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0.62吨,全区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比去年同期提高10.5%、空气质量指数比去年同期下降32.3%。

3项措施推进整治

闵行区以问题梳理为基础,以整治标准为纲领,强化部门合作、上下联动,主要采取了3方面措施。

一是摸清底数。闵行区立足全区污染源量大面广的实际,在发动各街镇开展地毯式排查的基础上,分别由经济、环保、水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筛选确定整治对象。由区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确定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企业,区环保局确定环境污染整治企业,区水务局确定河道两侧清拆整治对象。

二是明确标准。在整治工作启动之初,闵行区就针对违法排污对象研究制定了排查整治标准,明确全面清理未批先建行为、遏制直排偷排行为、杜绝超标排放行为的整治要求,为整治工作的开展统一了标准。此后,针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闵行区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验收标准,对于纳入产业结构调整的企业必须做到排污设备清空、污染消除;对于环境污染整治企业必须做到生产设备清空、污染消除,且所在房屋保留的不得引入新的排污企业,确保整治工作不留后遗症。

三是多方联动。加强区镇联动,闵行区把违法排污整治与拆违整治相结合,借助街镇违法建筑整治,以拆促治,从根本上改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加强部门联动,打好政策和执法组合拳,把排污企业关停与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减量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时协同水务、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执法,倒逼环境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加强司法联动,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司法联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彻底解决老大难问题

城中村闵行区华漕镇许浦村,曾经违章建筑密集、生产生活混杂、安全隐患突出、污染扰民严重,闵行区通过“白+黑”“5+2”的集中整治,仅用51天就拆除违法建筑57.2万平方米,清理关停违法排污企业126家。

位于闵行区境内的黄浦江上游二级水源保护区马桥段,聚集了大量的五金加工、机械制造等生产加工型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不规范处置造成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水源区环境安全造成威胁。

在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中,闵行区将这一地区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在环保部门开展执法清理的同时,由镇级层面通过拆违整治及谈判回购等方式,进一步控制这一地区厂房的使用权,防止整治后污染回潮。

闵行区内黄浦江沿线龙吴路、塘埔路、临沧路是混凝土搅拌站、堆场码头的聚集地,长期以来扬尘污染、道路破损严重,周边群众投诉不断。

闵行区借助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机遇,由区职能部门、当地政府组成联合整治组,开展分类处理,对涉及违法建筑的一律拆除,对无照经营的一律取缔,对有证经营的采取整改措施后予以保留,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成效。

据统计,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后,闵行区环境信访投诉量比整治前明显下降约70%。 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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