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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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辽阳“三阶段活动”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本报记者丁冬

辽宁省辽阳市环境监察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创新开展“三阶段活动”,并将其融入环境执法大练兵中,通过模拟现场练兵“三阶段活动”,明显提升了全局整体工作水平。

“一人一课”活动:通过合理阐述个人观点及授课期间的互动和讨论,全面提高环境监察理论水平

2015年12月1日~2016年5月4日,辽阳市环境监察局前后利用6个月的时间,共开展了22人参加的24次“一人一课”活动。课程主要包括:环保工作总体趋势及展望发展、环境监察稽查后督察、排污收费文件解读及相关要求、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解读等。

活动中,授课人员通过对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认识和探索,对国家关于环保政策法律的解读和理解,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梳理和分析,更深层次地挖掘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辩论”活动:通过对重点问题的现场辩论,完成由理论到实践、由模拟到实战的学习培训

辽阳市环境监察局在第一阶段“一人一课”活动的基础上,自2016年5月16日~7月末,利用近3个月时间,共举办了6期自主辩论活动。

每期辩论活动,都是第一阶段熟练掌握环保法律法规这一理论体系的综合运用和具体升华。通过对重点问题的模拟现场辩论,使所有参与者都能在法律范围内形成共识,并能在实际现场执法工作中得到应用,从而形成由理论到实践、由模拟到实战的基本学习培训模式。

此外,在辩论活动期间,辽阳市环境监察局共安排24次课,对市内五区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业务培训。

“论证”活动:通过剖析案件,探讨司法检验(对接)方法,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辽阳市环境监察局于2016年8月~12月,安排5个月时间,以执法人员(持监察执法证件人员)自愿申请并自由组合办案为原则,要求每名执法人员办理一般性处罚案件及新环保法4项配套办法案件各一件,并以此为基础,对相关案件进行剖析论证,通过环境违法案例的研究,探讨司法检验(对接)的方法。

据辽阳市环境监察局局长李宏伟介绍,目前,第三阶段时限已经过半,所有参与的执法同志全部都能基于多年来环境监察执法经验积累的基础上,通过自由组合,不分管辖区域,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相应的“论证”阶段办案并逐个上报,从而达到既提高个人执法水平,又提升市环监局集体工作水平,最终实现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环境监察职业化队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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