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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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亭湖区开具环保执法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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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盐城亭湖区开具环保执法提示函

 

本报见习记者韩东良 通讯员洪锋盐城报道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环保局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对一家即将被第二次实施按日计罚处理的涉污企业,开出了环保执法提示函。

据悉,2016年3月22日、4月11日亭湖区环保局分别对盐城市印染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监察,并对其排放的生产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显示超标。亭湖区环保局依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2016年9月19日,亭湖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这家公司再次检查,发现这家公司排放废水中COD含量为266mg/L,超出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按照目前的情形,这家企业如果不整改,即将面临第二次按日计罚。”亭湖区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陈磊说,一家企业接连两次被按日计罚处理,这在全国也是罕见的。因此,亭湖区环保局对这家公司开出了环保执法提示函,提示这家企业即将面临行政处罚。

“环保局此次采用‘环保执法提示函’,可以说是个创举。”陈磊说,环境执法人员在严执法的同时,也彰显出人性化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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