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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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打击“散乱污”企业
群众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耿曼报道 河北省辛集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开展“散小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决定从2017年2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查处“散小乱污”企业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通告》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辖区各类“散小乱污”企业,举报电话为12369和110,对举报属实的,辛集市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专项行动期间,辛集市将全面取缔、整治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散乱”企业经营行为。对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企业,明确整治要求,限期搬迁、整合,逾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与此同时,辛集市还全面启动了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项行动将利用4个月的时间,以易生涉危犯罪的区域、行业、企业为严查重点,通过限期整改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移交移送一批、立案查处一批、公开曝光一批,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高发态势,不断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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