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境界-品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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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继传统文化的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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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3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承继传统文化的火种

 

◆特约撰稿钱斌

■第一种传承人:他们未必是带有官方标签的“传承人”,却是传统文化最后的守护者。

巴岱文化是湘西苗族的本土文化,同时也是湘西苗族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巴岱”是古苗语的发音,指祭祀仪式及仪式主持者的代称。不同于好莱坞大片里挥舞木杖的魔师巫女,日常生活中的巴岱们更像是一位为乡民解决生活困境,传续古老知识的长者、智者。祭家先,建新房,看病求医,求福镶灾等,苗族人民传统生活中,总有巴岱的身影。当然,还有最让游客们着迷的“上刀梯”,开阔的平地中间,竖起一根几层楼高的木杆。身穿民族传统服装的法师,踩着锋利的刀锋,翻转腾挪,一步步爬到梯顶,吹响号角,围观的人群欢声雷动。

巴岱的传承一般只在本民族内、遵照严格的传承方式。苗族因为没有文字,因而巴岱文化在传承中也主要依靠口耳相传,且传承主要是在家族内部传承,传子不传女,无子则传承给堂侄、上门女婿等。不同巴岱支脉的传承人共同分享着一种对于仪式传统的严苛尊崇。苗族没有家谱,传承时只需焚香祷告,告知被传承人前代祖师即可。随着村中老人逝去,许多传承情况也无从考证了。

■第二种传承人:他们是国家认定的传承人,有记录详实的传承谱系可查。

中国的剪纸从南到北,实差异极大。北方的剪纸主要表现形式是窗花,因此造型朴实生动,气息天真浑厚;而南方如江浙地区的剪纸,主要表现形式为绣花纸样,因此造型多以花鸟为主,娟秀灵动、玲珑剔透。

我认识两位著名的工艺美术大师,海派剪纸王子淦先生的传人赵子平和奚小琴。而两位的业师,生于江苏南通的王子淦先生则在南方剪纸的基础上,容纳北方的大气华丽,最终在上海的工艺美术研究所自成一派,既成了国家特级工艺美术大师,更开创了海派剪纸这一重要的手工艺门类,几位弟子也都各自成了大师。

此后,海派剪纸被文化部纳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二代传人奚小琴与赵子平先是一起被评为上海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此后,因为奚小琴在传播推广海派剪纸艺术上的努力,又被评为剪纸艺术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二人的剪纸虽同出一脉,又多有不同,赵子平擅现场剪纸,倏忽成形,龙飞凤舞,线条古拙中含着雅趣,继承了王子淦先生的大气华贵的特点;而奚小琴擅剪人物,套色明艳,一幅《窗前》,人物娇俏,春色在眼。

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工作中,认定的非遗标准是由父子(家庭)、师徒、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传承时间超过100年,且要求谱系清楚、明确。像王子淦先生和两位徒弟的传承方式,就属于此类。

■第三种传承人:本身不在传承谱系内,因掌握了某一非遗绝学,也被认定为传承人。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皤滩乡的传统民间灯彩工艺——针剌无骨花灯技艺,是有“中华第一灯”美誉的传统工艺,相传起于唐代。民间传说里,美艳倾城的杨贵妃去世后,负责保护她的两位将军逃难到此,以制作宫中玲珑剔透的无骨花灯为生,因此也就使得这门御中手艺得以流传。到了近代,渐渐断了传承。直到上世纪80年代,在当地镇文化站负责文化工作的李湘满在与当地老人的聊天中,听说皤滩花灯不具骨架,针刺成花,于是动了恢复这门传统手艺的念头。

李湘满走访年迈的传统艺人,学习、摸索制作针刺无骨花灯,重现了这门绝技。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创设了花灯技艺培训班,后来又设立研究所,开起了名家工作室。在针刺无骨花灯进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李湘满也理所当然成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老人的几位弟子近两年也先后评上了省级或地市级传承人。

传承人制度详解

2008年,文化部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当年6月起正式生效。这是我国第一次以专门文件的形式确定了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这一非遗保护中重要主体的身份与资格认定。办法中明确了此传承人是“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同时也规定了他们的责任与义务。

但这并不是国家级传承人这一称呼第一次出现,在2007年,文化部就已经认定并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名录,共计226人。2008年1月公布了第二批551人。至于传承人这一说法,则更早,可追溯到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就已经出现了“传承人”的字样,而几乎同时,时任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的冯骥才先生推动开展了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并组织认定了164位“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编写了两卷本的名录。

这是我们谈论“传承人”制度,所需要了解的背景——不是所有的传统继承人都可以被认定为“传承人”,影响力、专业能力以及非遗本身的珍贵性,都是影响这一身份认定的重要标准。

到了2011年2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明确授予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才终于出现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国家-省-市-区(县)四级传承人制度。其中省-直辖市级名录的工作开展较早,如上海市于2008年10月公布第一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地级市-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稍晚,约在2011年。因此,若按照时间顺序的话,国家级传承人的出现在先,以下3级传承人,则属于后建立起的分级保护,各级各类“传承人”之间,既无上下隶属关系,也非向上排队晋升的途径,而只是扩大保护范围的一种举措。原则上来说,任何一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都可以是国家级传承人,区别只是在于他们的代表性有多大。

反过来说,一项国家级非遗中,完全可以没有一个传承人,因为都不具有代表性。只是,在后来的观察中,“四级传承人”制度似乎渐渐从时间顺序,发展成了逻辑顺序,从区级-市级-省级,最后到国家级,这样一套逐级上升的管理程序。

事实上,依然有不少非遗项目,在时光流逝中很难找到自己的“传承人”,导致某一传统手艺的血脉就此中断。

无论哪一种传承人,“手艺”不同,却都是我国传统民间文化的承继者,在各自的领域中为文化保留了一丝火种。薪火相传,代代传承,他们的付出值得我们常怀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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