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一版要闻
下一版4
 
民愿如镜不可负
难点在“共”字 突破在“统”字
蔡奇:抓住“牛鼻子”治理大城市病
图片新闻
边界开发 拨付资金实施保护性开发
转移支付 对保护较好地区加大力度
提高京津冀铁路货运比例
完善监管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控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17年3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完善监管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控

借鉴我国化学品管理中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对消耗臭氧层物质从生产、物流、仓储、使用、回收或销毁等环节试行全程监管
郭景平委员
 

本报记者童克难北京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滨海新区副区长郭景平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对大气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控。

郭景平介绍,消耗臭氧层物质主要集中于制冷剂、发泡剂以及灭火剂等生产和使用行业。我国是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大国,生产量约占全球总量的40%,消费量约占全球总量的60%。

从目前情况看,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控存在着销毁环节缺位、全周期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管困难和处置技术薄弱等问题。

为此,郭景平建议,完善监管机制。借鉴我国化学品管理中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对消耗臭氧层物质从生产、物流、仓储、使用、回收或销毁等环节试行全程监管,在大力研发和使用替代物质的同时,重视消耗臭氧层物质最终去向,对于可回收再用的,积极引导,使其实现健康循环;对于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严格监管,确保其收集后安全送至销毁企业焚烧销毁。同时,要兴建消耗臭氧层物质销毁企业。对于已经被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要由具备销毁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予以处置。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