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提升环境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烟台市牟平区环保局严格规范环境执法中的检查、惩罚、执行等程序,树立环保机关文明、公正的良好执法形象。
牟平区环保局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开展执法检查,每次执法必须有两人以上参与,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在完善执法处罚程序上,对环保行政处罚案件,严把法律关、证据关、程序关,做到对法律条文不确切不随意决定,证据不清不盲目决定,程序不完备不忙于决定。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和告知程序。在执法程序中实行调查与处罚分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严格执行执法行文程序,按照类别处理反馈,行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引用法律条文精确,环保业务术语具体严谨,字迹清楚、工整。同时,规范执法送达程序,要求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法律文书,并认真填写送达手续等文件。
刘辉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