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济南督导约谈绷紧治气弦
邯郸实施大气网格化治理
厦门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
赣州“数字环保”上线
图片新闻
“草业国家队”聚力创新
破坏的要恢复 违纪的要查处
新乡副市长夜查违规大货车
环保企业信用等级公布
图片新闻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
考核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将扣处理费
 

本报讯 福建省厦门市市政园林、发改、财政、环保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厦门市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污水处理厂如果考核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将扣除当月所有污水处理费。

《办法》要求,污水处理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委托第三方社会化运营管理,同时根据尾水去向与环保、海洋渔业监控设备联网。运营单位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建立生产运行台账。

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水量和污泥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档案,每年组织对运营单位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核拨污水处理服务费。

根据考核情况,对弄虚作假、数据不真实的,在计算支付污水处理费时扣除考核当月污水处理量,并限期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逾期未整改的,扣除逾期未整改期间的污水处理量,整改完成后再恢复计算水量;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低于80分),责令整改,且扣除考核当月50%应拨付的污水处理费,若逾期未整改,扣除考核当月100%应拨付的污水处理费。 沈胜学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