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对线索深挖细查 对案件快办严处
包头鼓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做一个严厉的执法人”
宿迁市宿城区端掉电镀加工点
四川云南联合开展环境执法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市环保局组织收看“两高”司法解释宣贯视频会
“做一个严厉的执法人”

 

本报讯 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日前组织相关人员共计80余人,收看环境保护部举办的“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简要介绍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结合新旧司法解释变化和环境污染典型案例,从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环境污染关联犯罪的法律适用、监测数据使用等10个方面做了详细解读, 并就新司法解释的贯彻执行提出了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深化宣贯效果,市环保局领导就贯彻好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切实掌握好“两高”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做一个清醒的明白人。二是严格执行好“两高”司法解释的各项条款,做一个合格的守法人。三是充分利用好“两高”司法解释这把“尚方宝剑”,做一个严厉的执法人。四是大力宣传好“两高”司法解释的核心内容,做一个自觉的传播人。

与会人员认为,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再次降低了环境污染入罪门槛,加大了环境司法打击力度,对进一步惩治环境领域犯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而且,新司法解释细化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环境污染犯罪从重处罚情形,突出惩治单位环境污染犯罪,明确环境污染关联犯罪的法律适用,为下一步开展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提供了支撑。

沈胜学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