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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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开展大气治理攻坚冲刺行动
32个督查组进驻6城市

 

本报记者杜林 张林霞南昌报道 江西省重点地区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冲刺行动驻点督查工作动员暨培训会日前召开。

截至目前,江西全省PM10均值为70.4微克/立方米。预计未来气象条件仍不利于空气质量改善,致使江西完成“大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面临空前挑战。在仅剩的30多天时间里,江西决定在全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决定自2017年11月28日~12月26日,派出32个现场督查组进驻6个重点设区市,包括萍乡市、新余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赣州市及所属县(市、区),开展为期30天的驻点督查工作。

督导组将督查赣西片区落实《环境质量问题约谈会议纪要》,实施限产落实情况,各地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企业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重点督查企业是否按错峰生产方案要求进行限产、停产。督查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重点对水泥、钢铁、冶炼等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2017年底前淘汰工作完成情况等。

据悉,驻点督查组把违法企业问题线索提交当地,有关部门将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严厉打击,责成问题企业限期完成整改,问题严重的企业必须实施先停后治并顶格处罚,对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企业将移交公安部门立案处理。

督查过程中发现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江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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