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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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未批先建”又违反“三同时”应分别依法处罚
单日发现问题逾百个
延安五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约谈
北京35家车检机构将记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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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2018年1月20日~2018年1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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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流域水质变差 多个断面未完成国家考核目标任务
延安五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约谈

 

本报记者肖颖 冯永强2月28日西安报道 陕西省环保厅近日就水环境质量恶化约谈延安市宝塔区、黄陵县、宜川县、延川县、延长县等5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相关县区夯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调查发现,2017年度,延安市境内延河、清涧河、北洛河、仕望河等流域水质较2016年明显变差。延安市延河宝塔区朱家沟、北洛河黄陵县田庄镇南城村、仕望河宜川县昝家山、清涧河延川县王家河和延长县阎家滩等断面未完成2017年度国家考核目标任务,严重影响全省完成国家“水十条”考核任务和在全国水环境质量考核中的名次。2018年1月~2月,延安市境内以上断面同比仍然明显变差。

陕西省环保厅在约谈中要求,延安市宝塔区等5县区对约谈涉及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彻底整改。要以点带面,以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为重点,加快推进和解决河道垃圾堆放、河道施工管理混乱、污水处理厂随意停运、偷排等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确保措施落到实处。扎实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立即启动整改工作,严厉处罚偷排漏排问题,强化延河、清涧河、仕望河、北洛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督查,先从消除劣Ⅴ类开始,以上通报的所有断面两个月内必须消除劣Ⅴ类,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所有断面必须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认真研究分析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及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将“失职必追、追责必严”的压力向各级党委政府层层传递到位,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

延安市宝塔区等5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约谈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按期整改到位。

会上,陕西省环保厅与延安市宝塔区等5县区政府签订了水质提升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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