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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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细化“双随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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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射阳细化“双随机”制度
对一般排污单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年度抽查单位数量
 

◆魏列伟

“双随机”执法的开展,有利于破解属地监管人员“固定化执法”产生的“人情监管”难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任何一项好制度,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去年以来,江苏省射阳县环保局积极探索建立多重“双随机”环境执法检查机制,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多元化和科学化,大幅提升了环境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公信度,取得了“行政执法全覆盖、企业方不持异议”的良好效果。

转变思想认识,跟上执法理念变化

2015年,射阳县环保局出台《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试行)》。可这项制度实施不久,就暴露出一些问题。射阳县环保局局长孙鸿斌回忆说:“问题不在制度本身,而是在于一线监察人员一时难以接受‘双随机’执法模式的变革,就是思想认识问题。”

射阳县环保局的领导层意识到,首先要做好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教育引导工作,解决环境执法人员的观念跟不上“双随机”执法理念变化的问题,着重解决认识不到位和思想观念僵化问题。

射阳县环保局采取“每周六集中、填鸭式与开放式结合、培训与教育一体化”学习方式,围绕“双随机”工作自定教程,自编教案,深入浅出地开展培训教育活动。

随机生成监察人员名单和随机生成被监察企业名单是“双随机”工作的基本要求。有些环境监察人员过去在固定的辖区里执法轻车熟路,面对新制度,要求无疑提高了。因此,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素质跟不上“双随机”执法需要,成为另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强化示范带头,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及时为执法人员答疑解惑;监察大队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带队抽查;业务骨干发挥模范作用,现场示范“双随机”抽查的程序要点。同时,抓以老带新,针对“行业门类较多、工业污染源类型差异大、污染因子不一”的执法实际,做好新老人员的组合配对,在日常开展“双随机”执法实践中共同增强能力,提升执法能力。

实行清单管理,防止失职渎职行为

为配合“双随机”制度实施,射阳县环保局逐步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即结合权力和责任清单,对随机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抽查实施细则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实行“双随机”清单管理,并相应建立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权责清单和抽查企业诚信清单,使检查权责清晰明确,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

射阳县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张萍说:“我们将被抽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等实行公开。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以及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相应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在此基础上,射阳县分解明确监察大队、监察中队职责,纳入半年及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实行“月公示、季考核”;纳入移动执法平台,通过检查表单优化,确保日常监察“不漏项、不缺项”。

同时,日常监察被纳入领导“跟踪包案”机制,对“双随机”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如有违反保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有了权力清单,执法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使检查权责清晰明确,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有效防止个人非主动性渎职和廉政风险。

抽查内容标准化,抽查责任可追溯

射阳县将随机抽查程序标准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被纳入移动执法系统,执法人员采用标准模板,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系统,做到科技与制度有效衔接。

执法人员按照检查要求,对被检查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危险废物存储情况、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整合建设项目管理、信访调处情况和在线监测数据,按照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分类,实行“一企一档”动态更新,建立完善污染源信息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等,做到抽查内容标准化,每次检查都记录归档备查,抽查责任可追溯。

此外,规定“双随机”抽查的对象、抽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执法情况均实时录入移动执法系统,让抽查责任可追溯。

执法监测联动,一次完成全面检查

完善环境监管体系,推动“随机抽查”多元化,是射阳县环保局探索的又一做法。

射阳建立了政府协调、跨部门协同的“双随机”联合抽查与执法检查机制,将执法大练兵活动与日常“双随机”执法监管、“263”专项行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区域交叉互查、大气污染防治检查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紧密联系起来,真正做到“随机检查不随性、后续监管不拖拉”,进一步发挥和完善多部门介入、贯穿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管功能。

同时,建立执法和监测联动机制。在现场检查时,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编制执法检查记录;环境监测人员对企业的废水废气进行同步采样和监测,防止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情况。抽查涵盖企业生产全周期、工艺全链条,一次抽查即完成全面检查。

这一联动机制不仅可及时研究、妥善解决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信息联动。同时,对抽查对象同步展开全面体检,做到一次抽查即完成全面检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张萍说:“我们转变单一化的监管机制,建立了这一联动机制,部门之间信息联动,对抽查到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安排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人员同时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不仅降低了监管成本,还大幅提高了执法效率,实现了‘工作目标具体化、工作任务项目化、工作推进节点化’目标。”

明晰权力边界,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为实现精细化监管,射阳县根据2017年新修订实施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在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方式抽取下一季度抽查单位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每季度对全县重点源实现全覆盖检查,对一般排污单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年度抽查单位数量。每年底或每半年采取电脑抽签方式,分别随机抽取每季度污染源日常监管企业及监管人员。每季度随机抽取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企业作为现场监管对象。

此外,射阳县还建立个性化抽查机制,结合污染源随机抽查管理系统,根据本县监管重点和执法力量,统筹分配每季度抽取的检查对象,做到工作目标具体化。

2016年10月,射阳县环保局根据“双随机”工作实际,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对现有行政处罚的范围、标准、种类和幅度进行系统性修整,并相应建立公正合理的定案裁量适用模式及其配套的约束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以罚代法、大案轻罚、小案重罚”和“以情代法”等种种不良现象得到抑制和消除,让自由裁量权缩小空间,实现规范化。

由此制定出台的《规范“双随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执法情况,执法裁量标准全面细化,次年执法投诉量同比下降26.8%。

精细化制定完善制度及配套措施,变“弹性”约束为“刚性”约束,明晰执法权力边界,限制执法自由裁量,保障“双随机”执法公正公开,提高“双随机”社会公信度,是射阳县环保局孜孜以求的目标。

2017年年底,射阳县环保局召开重点企业“双随机”工作恳谈会,从会议上收集的反馈意见看,有近98%企业对“双随机”执法处罚结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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