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倩 蒋朝晖昆明报道 澜沧江—湄公河水环境治理圆桌对话暨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云南中心启动活动近日在昆明召开。会议由生态环境部指导,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国秘书处支持,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主办。
生态环境部国际合作司司长郭敬、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张纪华、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副主任周国梅、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杨沐共同启动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云南中心。中心是《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战略》和澜湄环境合作平台建设的具体举措之一,形成了区域、国家与地方层面的综合性模式。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将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借助云南地域优势,将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机制务实化、纵深化。
会议期间,澜湄国家代表达成以下共识:共同制定并发布实施《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战略》,用以指导后续具体项目合作。共同组织和实施好“绿色澜湄计划”旗舰项目,并通过开展环境政策对话、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环境管理联合研究和示范项目等方式,推动具体、务实合作。以兼容并蓄的态度,多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动澜湄国家环境政策主流化。构建澜湄环境合作网络,丰富澜湄环境合作形式和内容,提升澜湄环境合作参与度和广泛性,同时促进合作项目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促进项目做深、做精、做强。
澜沧江—湄公河水环境治理圆桌对话是澜湄环境合作的重要活动。会上,来自澜湄国家的代表分享并探讨了各国水污染防治方案经验、城市水环境与生态景观最佳实践及水质监测标准与技术方案。此外,会议同期组织了澜沧江—湄公河纺织工业园区与绿色供应链行业对话、澜沧江—湄公河水环境治理与可持续投资伙伴对话等两个平行分论坛。
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决定2018年3月19日~25日为澜湄合作机制下的首个“澜湄周”。 澜湄环境合作中心对此积极响应,本次圆桌对话即“澜湄周”系列活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