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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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公检法联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天津联合办案机制延伸至区一级

 

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 “充分发挥环境执法尖兵作用、环境司法保障作用,深入推动全市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日前,天津市环保局、公安局、检察院、高级法院在静海区联合召开现场工作会,对全市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合联动打击环境违法及犯罪工作进行总结、部署、推动。

环保与公检法联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市环保与公安刑侦局、检察院、高级法院逐步建立与完善了联合办案协作机制。五年来,围绕侦破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天津共开展了联合办案近百次,有效打击与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天津市环保与公安合作日益深化,特别是2017年8月以来,市公安刑侦局工作组入驻市环保局,并将各区公安分局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列入刑侦工作考核目标,环保公安联合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开展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联合检查等多次联合检查,组织了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6次,先后破获武清谢某某等非法倾倒废酸系列污染环境案、津南“8.24”污染环境案、宝坻区某供热站大气污染环境案等多起案件。

2014年4月,市公安局在刑侦局组建成立环境污染犯罪侦查处,牵头全市刑侦部门开展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工作。据现场会通报,2014年至2017年,公安机关破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20起,抓获538人。仅2017年全年,就破案1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2人。其中,环境污染刑事案件97起156人,破案打处同比分别提升95.9%和45.3%。

今年截至目前,天津已破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9起49人,环境污染行政案件9起9人。

从督企向督企督政延伸,执法成效显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市先后修制订5部环保地方法规,平均每年制订与修订一部法律;出台了15项更为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更为完善的环境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保障下,全市环保系统切实打好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防治“持久战”、危险废物“歼灭战”、建设项目“突击战”、生态环境“保卫战”等五大执法战役,开展了整治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

专项行动、环境保护大检查、偷排“三黑”夜查等重大环境执法行动,全市环境执法从督企向督企督政延伸,执法成效前所未有。

据统计,2013年至今,全市共出动环保系统执法人员2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0万多家次。全市环境执法呈现连年上涨趋势,2013年~2017年,全市立案平均增长率是106%,处罚增长率是108%,罚款增长率为155%。2015~2017年,全市环保系统移送行政拘留73件;查封扣押126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117件。查处了破坏天津市七里海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破坏天津市大黄堡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项目,检查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企业近千家,立案71件。

完善联合执法会商机制,深化协同治污

按照现场会部署,2018年,天津市将进一步完善与强化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合执法会商机制,充分发挥环境执法尖兵作用、环境司法保障作用,深入推动全市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环保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保持每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完善联勤联动、线索通报、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协作机制,深化协同治污。

二是建立完善区级联合办案机制。大力推广“刑侦局设立驻市环保局工作组”和“公安静海分局设立驻区环保局工作组”模式,所有区环保局都将与所在地公安部门建立联合办案制度,组建起高效便捷的打防整治体系。

三是加强工作难点突破。针对统一环境违法犯罪证据标准、案件移送的时效性和规范性等问题,加强座谈研究和联合指导,促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顺畅、更加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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