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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预警至少提前一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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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出台
重污染预警至少提前一天发布

 

本报记者蔡新华 见习记者徐璐 实习记者杨炜晔上海报道 上海市今后遇到重污染天气,将至少提前一天发布预警。

近日,《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2018版)》(以下简称新版《预案》)经上海市政府审议通过,对全市重污染预警作出了新的规定。

据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寿子琪介绍,修订后的新版《预案》增加预警提前量,将“经监测预测”的提法,全部修改为“经预测”。当预测有重污染时,提前三天发布内部预通报,并至少提前一天启动预警。

新版《预案》将预警启动门槛进一步降低,蓝色预警由原来的“一天重度污染,或一天中度污染且可能出现短时重污染”调整为“一天轻度或中度污染且可能出现短时重污染”;黄色预警由原来的“两天重度污染”调整为“一天重度污染”;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由原来的“一天严重污染,或三天以上重度污染”调整为“一天严重污染,或两天及以上重度污染”;红色预警启动条件维持不变,仍为“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400”。

据悉,上海也将响应应急措施细化、量化。例如,对应急响应期间工地、道路、堆场等冲洗作业频次进行了量化。对重点行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控企业名单及主要管控措施进行了更新,确保应急减排措施“可考核、可检查”。

同时,新版《预案》在长三角联动方面预留了接口,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今年即将牵头制定长三角区域空气重污染应急联动方案,为与之衔接,新版《预案》增加了“重大活动保障期间,根据国家和长三角区域联动的要求,按程序启动相应等级的预警”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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