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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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 促环保与经济相得益彰
提高舆情应对能力激浊扬清
农家乐污染应由农家治
规范企业环境行为银行要把好“三道关”
一线执法监管应在“双随机”下功夫
莫让赏景成伤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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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9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线执法监管应在“双随机”下功夫

 

◆蒋绍辉 王元元

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指出全面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现全国所有市、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全覆盖。当前,在一些县域,产业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矛盾日益突出,生态红线区域仍有违规项目,工业(化工)园区整治进度慢,环境风险隐患还没有完全清除。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笔者认为,为推动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一线执法人员应在提升执法监管的“双随机”水平上下功夫。

一般的执法检查流程往往按既定习惯,被检查企业可以提前做好充足的迎检准备,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这样的检查尽管接二连三,但问题却依然频发。要改变这种情况,应配齐一线监管力量,切实制定执法监管“双随机”方案,真正让“双随机”运转起来。

“双随机”方案应根据执法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群众投诉等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化工园区和重点污染源集中的区域,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方案应依据排污单位的潜在环境风险分类分级建库,既保证重点,又兼顾全面。计算机随机产生待查单位,再随机产生检查人员。待查单位无法与检查人员建立固定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情执法,让执法不再随意。同时,要不断提高“双随机”执法监管的信息化水平。通过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按照全覆盖、全联网、全使用的要求,加快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与联网工作,加快配备现场移动执法设备端,逐步实现人员全覆盖。

“双随机”执法应完善工作机制。“双随机”监管面对的是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检查,比如对排污单位的现场检查、监督性监测、各种专项检查、环保工程和综合整治的检查验收等,被检查对象非常广泛。为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机制,建议制定5项工作机制,即统一现场执法检查记录、统一录入上报制度、统一汇总调度制度、统一信息公开制度和统一考核制度,保障随机抽查作业标段的管理质量。

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企业的问题,应定期跟踪检查,看其是否落实要求,督促企业整改到位。有的问题企业虽然短时间内解决了污染问题,但一段时间后又出现反复。执法人员对这类企业应至少开展3次“回头看”,明确法律规定和整改期限,力求取得实效,提升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对季节性生产的企业,在季节性停产后,要查看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做到企业生产有季节性、监管没有季节性,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对化工和涉重企业,要反复检查是否按规定处置和存放危废、处置危废时是否完善报批手续,做到台账相符,防止危险废物丢失被盗。

应强化“双随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能力建设和奖惩措施。通过建立县(市)、镇、村三级“网格化”、“双随机”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完善“网格化双随机”环境监管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网格化双随机”监管工作流程,明确监管职责等。定期通过“双随机”对各级网格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将“网格化双随机”环境监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此外,还应对各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息公开,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把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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