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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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湖死鱼事件该吸取哪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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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9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洪泽湖死鱼事件该吸取哪些教训?

 

◆虎啸

日前有媒体报道,受台风影响,苏皖北部地区遭遇持续突发强降雨,大量污水经江苏省泗洪县溧河洼汇入洪泽湖,导致泗洪县洪泽湖水域出现大面积鱼蟹死亡,经调查,污水与汇入河流上游的安徽泗县、灵璧县境内水面观感一致。江苏省环保厅事后发布通报称,江苏安徽意见一致,此次事件由上游泄洪夹带污水造成。

从上述新闻报道的情况分析,导致泗洪县洪泽湖水域出现大面积鱼蟹死亡事故的原因,既有天灾因素,即遭遇持续突发强降雨,上游泄洪导致的,同时也有人祸:洪水中夹带污水。什么污水,是工业污水?还是生活污水?据悉,安徽、江苏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将组织对跨界断面进行联合取样监测,对沿河污染源进行进一步排查。

笔者认为,除了对污染源头的追溯,找到鱼蟹死亡的原因外,相关区域和部门还需要深刻反思,从这次事件中汲取教训,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

据媒体披露,上游从8月18日开始泄洪,被污染地区的养殖户反映,8月24日污水才入境,中间的时间差长达6天。在这6天时间里,上游有关部门有没有及时通报?下游是否采取了有力措施应对?这些事实一定要尽快查清楚。

再从长远看,应不断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流域上下游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要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并开展污染联防联控。有了生态补偿机制,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止上下游水污染事故的发生。一旦上下游之间出现水污染事故,处置起来也有章可循。

建议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此次鱼蟹死亡事故取证可能非常困难,如果不能确认污染主体,要通过司法索赔存在很大难度。建议有条件的单位或组织可以伸出援手开展公益诉讼,帮助受灾的鱼蟹养殖户挽回一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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