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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六期绿金汇沙龙聚焦土壤污染防治
加快治理进程 推动行业发展

 

本报记者崔煜晨11月4日北京报道 由中国环境报社、中国环保产业研究院主办,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第六期“绿金汇”沙龙今日在北京举行,本期沙龙主题为“土壤污染防治法与土壤修复产业发展”。与会专家和企业代表一致认为,今年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以“风险防控”为原则,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有力推动了土壤修复行业和企业的规范发展。

《土壤污染防治法》在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污染担责、公众参与为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土壤污染预防、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规则。

对此,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阳生认为,《土壤污染防治法》被认为是“最强”污染防治法,一方面体现在对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对污染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有法可依、终身追责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铭锋认为,法律的出台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促进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对这一工作的重视,提高了治理的积极性,推动了治理项目的落地。

《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在“防”。刘阳生表示,目前对于在产企业来说,风险管控可以分为3个层面:避免污染、减少污染、控制污染。在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控制住局部污染,将更有利于风险管控。

当前,我国存在着土壤污染治理经费不足、大面积修复难以负担等问题。《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国家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业内人士希望通过建立国家基金制度等措施来破解土壤污染防治的高成本问题。

宝航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总经理马骏介绍说,目前国内的资金来源主要分3部分:第一,来自中央的专项治理资金,用于试点、示范项目,这部分资金占比较大;第二,地方政府进行一级土地开发所获得的资金;第三,污染者付费或受益者补偿得到的资金,但不少污染者付费能力不足。

刘阳生认为,基金可以分为国家级和省级基金,类型应包括场地型和农用地型,特别是用于农用地治理方面的基金,更值得关注。

《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有助于修复行业和企业规范发展。高能环境修复公司总经理魏丽感受深刻:“目前市场环境正在好转,业主更加重视,行业乱象减少。”公司在做项目时更加注重风险控制,对于前端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不明晰的项目,都在理性选择。

“目前修复市场空间被打开,行业预期得到了稳定。法律的出台促进了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有技术竞争力的企业将更有发展前景。”马铭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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