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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三个解脱化解三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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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1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三个解脱化解三重担心

 

◆梁小红

当前,很多省份正在开展所属区县(市)城市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由省级层面统一运维区县(市)城市空气站点自动监测事宜,这完全符合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改革精神,有利于建立“谁考核,谁监测”的全新机制,有利于公平公正科学地进行区县(市)城市空气质量考核和排名。

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笔者发现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还存有顾虑和担心。一是担心丧失主动权。区县(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原本均由地方建设,地方牢牢掌握着运维监管主动权,如果失去主动权,有的地方会觉得主动管理运维空气站点的意图受阻。二是担心运维水平参差不齐。各省对区县(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后必将开展统一的第三方运维,而有的地方担心第三方运维质量的标准、制度、专业化程度等方面在现场和站房的落实情况。三是担心考核名次下滑。有的地方担心上收后数据会不好看,唯恐因此而排名下滑。

笔者认为,省级政府在上收过程中,应稳妥推进,质量优先,并在最短最快最直接的情况下,达到“三个解脱”。

首先,从无形的行政干预中解脱。随着省级层面对区县(市)环境质量考核问责力度不断加大,过去“监测在地方、考核在省里”的局面已经完全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因为有的地方出于考核的压力可能会干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或准确性造成影响。省级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从体制上实现了“省级考核、省级监测”,能够有效避免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受到行政干扰,最大限度地保证环保责任考核的客观公正公平。

其次,从无休的运维管理中解脱。长期以来,区县(市)负责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管理等事务工作,经费皆由地方政府负责,但考核的主体又是省级层面,处于事权与支出责任不一致的状态。开展事权上收、运维交接,就是要将区县(市)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监测事权上收到省里,由省级财政保障运行经费,保证运维质量,第三方进行具体运行维护。省域内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完成,就彰显了省级层面与区县(市)厘清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事权与支出责任。

第三,从无留的交接遗憾中解脱。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就好比“嫁闺女”。闺女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而且也找到了一户“好人家”,就有义务有责任将她嫁出去。有三分力,也要使十分劲,以一流的站房、一流的设备、一流的环境交给省里和第三方。值得一提的是,要消除一种思想误解,即认为今后不用地方运维管理,就随便或降低标准交出去。其实,这样会适得其反,贻误自己,如果由于仪器设备问题和现场环境方面缺陷而影响仪器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地方党委政府还是要问责,不如让新的运维公司接得高兴、舒心、放心,这样有利于尽快建立与第三方的友好关系,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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