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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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2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收到预警信息3小时内须启动相应措施
 

本报记者李莉南京报道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Ⅲ、Ⅱ、Ⅰ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其中,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发布条件为,预测未来持续96小时设区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均值达到200以上,或预测未来持续24小时设区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均值达到450以上,或监测到设区市二氧化硫小时浓度达到800微克/立方米以上。

收到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应急响应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在3小时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具体告知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物减排要求。

应急响应期间,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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