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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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摇篮到坟墓”﹕监管需环环扣紧
江西查处一起监测数据造假案
构成要件不同 适用法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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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3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查处一起监测数据造假案
相关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本报通讯员邓群群 记者张林霞报道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查处江西洪泰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泰公司)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并对外公开,将洪泰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联合惩戒。

据了解,2019年1月,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对洪泰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实验室和仪器设备,调阅人员资料,抽查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等材料后,发现洪泰公司存在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伪造监测时间、伪造签名等问题,涉嫌弄虚作假。

查实相关问题后,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江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将洪泰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部负责人、相关采样及分析审核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对洪泰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及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人员在生态环境监测行业从业予以限制。

对于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江西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江西洪泰检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转发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各地认真学习、研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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