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江西建立9人集体审议制
山西高院通过典型案例发出警示
三亚部署危废专项执法
府院联动 共建共治
连云港法院环境司法执行基地揭牌
专家会诊+精准帮扶
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下一篇4 2019年6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建立9人集体审议制
审理拟罚款30万元及以上等案件
 

本报记者张林霞南昌报道 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调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建立9人集体审议制度,审理拟给予当事人30万元及以上罚款或者建议给予停业、关闭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

为增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厅案审委)集体审议决定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代表性,根据厅机构改革方案和机关各处室的职责,增加4个相关处室负责人作为厅案审委组成人员参加案审会集体审议工作,调整后的厅案审委由督察办、水处、流域办、大气处、土壤处、固体处、辐射处、环评处、监测处、执法局、省环监局、省辐射站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法规处分管领导共13名委员组成,承担厅案审委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工作,并组成厅案审委委员库。

审理拟给予当事人30万元及以上罚款或者建议给予停业、关闭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时,由厅案审委办公室从案审委委员库中确定9名委员,参加厅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集体审议。其中案审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法规处分管领导、案件办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应到参会委员。从案审委委员库中随机选取5名委员参加案审会集体审议,被随机选取的委员因故无法到会的,由案审委办公室从案审委委员库中按照随机原则递补。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