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我公司在光明玉塘田寮第五工业区生产过程中,出现未能提供废气处理设施的环保验收材料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们对环境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淡泊,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第一时间联系设备制造商及第三方组织环保验收,但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仍深感惭愧,对环保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