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凯欣
广东省东莞市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处罚力度, 今年上半年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957份,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约15394.06万元。
近日,东莞市通报了两起企业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道滘镇一家加工厂未验先投被处60万元罚款
5月9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道滘分局在突击检查行动中,发现道滘镇南阁工业区一间简易铁皮厂房疑似排放危险废物。
检查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厂房闸门处于关闭状态,窗户都被遮挡,但厂内传出生产的声音,执法人员尝试推动闸门,发现闸门并没有上锁,打开门后,看到厂房内正在进行铝制品表面处理加工,在不到300平方米的厂房里,有数十个大小不一的池体,池体周边污水横流,并带有明显的刺激性气味,令人难以靠近。
执法人员迅速采集收集池排放口及厂房外下水道水样进行检测。水样检测结果显示,铝、镍、铅等多种重金属严重超标。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厂停止作业,并依法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经查,该厂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生态环境审批和验收手续,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设有阳极氧化、酸洗、碱洗工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加工厂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处总投资额3%即6000元的罚款,对其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处60万元罚款。同时,因该厂经营者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将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大岭山一家企业偷倒废水被现场查封设备
5月1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大岭山镇大塘朗村村委会对面排水渠内出现大量白色污水,大岭山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此开展排查。
对该村兴园路松山湖跨线桥旁的一处雨水口内出现的大量白色污水调查后,初步判断是人为倾倒后残留的污水。执法人员调取现场视频监控录像发现,有一辆白色小货车曾在该雨水口偷倒废水。大岭山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并于5月27日抓获嫌疑人曹某、卿某。
据了解,曹某、卿某自2019年3月底起负责处理东莞市大塘朗村三诚丰厂的工业污水,期间多次把工业污水排放在大岭山镇大岭村纵队路一下水道排水口及大塘朗村天桥附近一下水道排水口。
5月27日,大岭山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嫌疑人指认的东莞市三诚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进行检查,证实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随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压铸、镭雕工序等相关设备进行了现场查封,并对该公司固体废物泄漏的违法行为处5万元罚款;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处9万元罚款;对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处9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