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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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执法助推执法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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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执法助推执法效能提升
衡水利用监控平台提高执法精准度
截至2019年12月23日衡水市执法情况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郭晓燕

河北省衡水市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19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发布。

全年开展11次专项行动,最大限度解决地方保护和执法软问题

2019年,衡水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互查”等形式,针对大气、水、“散乱污”和重点时段等不同内容,开展了2018~2019年度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碧水2019”环境执法等11次全方位、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保持对污染企业的严管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地方保护和执法软等问题。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专职副书记霍纪东向记者介绍说,系列专项行动中,衡水市针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衡水市充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移交四个配套办法,处理恶意排污、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重点案件决不留情。全市四个配套办法适用案件总数为152件,其中,按日计罚1件,限产停产18件,查封扣押94家企业,移送行政或刑事拘留3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两件。

启动污染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分表计电工作,实现实时在线监控

“在这套监控系统中,绿色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出现问题的企业会显示红色,并自动通过监控平台向相关执法人员发送报警信息。”在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分表计电监控室内,全市1797家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一目了然”。

据了解,2019年,衡水市全面启动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分表计电工作,通过实实在在的“用电量”,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治污设施运行状况实时在线监控。

“分表计电系统的应用,一方面大大提高了企业守法生产、合法排污的自觉性;另一方面,针对报警企业开展现场核查,避免了人海战术,提高执法的精准度。”霍纪东介绍说。

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系统,对数据异常情况开展现场核查,锁定超标排污证据,是衡水市提高执法效能的又一利器。衡水市对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出现的异常超标数据,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理,截至目前,共对12家经查实确为超标排放的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发挥移动执法系统作用,规范执法行为。衡水市要求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期间,必须全程开启、使用移动执法APP,并如实录入、上传各类检查信息。由专人对全市移动执法APP的每日录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实现对执法人员的实时监督,规范了执法行为。

把群众反映问题作为“富矿”,解决群众身边环境“小事”

“衡水滨湖新区彭杜乡韩赵村有一家脚轮作坊,存在环境污染问题。”2019年12月6日,接到群众举报后,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滨湖新区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彭杜乡环保所工作人员立即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举报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脚轮生产作坊内有聚氨酯轮浇筑生产线1条,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属于“散乱污”加工作坊。

随即,彭杜乡电管所工作人员切断了作坊生产用动力电,彭杜乡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这一作坊进行了取缔。

把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作为“富矿”,作为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的线索契机,认真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截至目前,衡水市“12369”环境举报平台共接到环境投诉举报案件3159件,办结率、回复率及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小事”。

针对群众举报中“散乱污”企业问题频发、多发现象,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在前期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散乱污”企业日常巡查机制、动态清零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制度,全力以赴推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开展。

霍纪东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违法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各类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开展“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执法帮扶工作,帮助企业从源头上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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