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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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铜川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即将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监督
 

本报讯 陕西省铜川市首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正式出台,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在制订过程中经过多次立法调研、论证座谈,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施行。《条例》包括总则、一般规定、防治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五十九条,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大气环境治理限期达标规划等做出了明文规定。

《条例》结合铜川实际,具体规定:铜川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督管理,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居)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全员治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通过征信系统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全市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应当率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机动车,倡导引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铜川是汾渭平原重点城市之一,属国家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条例》的出台对改善铜川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具有重要意义。《条例》施行后,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开展监督,依法推动《条例》落地生根,为铜川大气污染防治、建立良性生态体系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肖颖 高峨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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