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韩东良徐州报道 14名非法收购、出售非法收购或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被告人日前被徐州铁路运输法院重判。
2017年初~2018年4月,被告人刘某等14人以出售牟利或自用为目的,通过微信、邮寄等方式,非法收购或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象牙。
2017年初,被告人吴某以自用为目的,先后两次通过微信以共计30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刘某购买象牙手镯2个、象牙圈1个,共重168克。
2017年4月,被告人吴某某为出售牟利,通过微信以900元的价格向王某(另案处理)出售象牙观音头牌1个,重40.03克。
2017年3~9月,被告人陈某为出售牟利,先后数次通过微信向被告人刘某购买象牙佛牌、手镯、面包圈等,共重431克。
2017年9~10月,被告人李某为出售牟利,通过微信向被告人刘某购买象牙蝈蝈笼、长命锁、手串等,其中象牙制品部分共重89克。
2017年10月,被告人陈某某为出售牟利,通过微信和支付宝以45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郑某辉购买象牙牌10块,共重314.98克,在摆摊销售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2017年11月,被告人赵某为送徒弟拜师信物,找被告人程某帮忙定做象牙牌4块,其中3块为象牙制品,共重100克。
2018年1月,被告人刘某为出售牟利,通过微信以58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黄某某购买象牙手镯3个,共重220克。
2018年1月,被告人杜某以自用为目的,通过微信以24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李某购买象牙段1个,重286.8克。
2018年1月,被告人张某某以自用为目的,通过微信以1.3万元的价格购买象牙筷子12双,共重531克。
2018年1月,被告人李某为出售牟利,以800元的价格通过支付宝购买象牙手镯芯两个,共重87克。
2018年4月,被告人郑某清为出售牟利,以3100元的价格出售象牙三通12个,共重83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后,对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两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8万元不等刑罚,同时没收扣押在案的全部象牙制品2350.81克,价值97951元。法院判决后,14名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象牙制品不同于普通收藏品,属于受国家监管的特殊物品。2017年以来,我国加大了对非法买卖象牙制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但至今仍屡禁不止。此外,有些人热衷的犀牛角、藏羚羊角、黄羊角、蟒蛇皮等都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鉴于此,本案的处罚力度较以往更重,对十名出售者均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实刑),力图在严惩犯罪的同时,震慑并教育相关从业者合法经营,牢记“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