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小玲眉山报道 为对各类偷排、漏排和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打击,四川省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公布了眉山市彭山区德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19年10月9日,眉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接移交线索,眉山市彭山区德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机动车检测规范进行检测,出具了合格的机动车检测报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当天,经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对眉山市彭山区德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监测报告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据悉,眉山市彭山区德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机动车检测规范,对6台涉案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出具不实车辆检测报告,违法获得人民币1320元整。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的规定,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对眉山市彭山区德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实施没收违法所得132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的行政处罚。
解 读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这起案件给出了3点启示:
一是要加强监管,压实企业环保责任。通过加强全市机动车检测行业规范和培训,结合机动车检测平台联网监管,规范全市机动车尾气检测行业监督和秩序,强化守法宣传,让业主加强管理、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二是主管科室与执法支队强强联手。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从群众投诉到案源移交,行政主管科室与执法支队紧密配合,第一时间响应,多方面入手,搜集证据,展开调查。
三是发动群众,获得更多案源线索。这起案件由知情群众发现,并向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举报,提供照片、视频等相关线索。将群众举报、机动车联网监控有机结合在一起,更精确地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