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兆木 通讯员吴梦倩 贾宇清杭州报道 前不久,杭州某胶业公司负责人从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一份期盼中的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
原来,根据余杭分局出台的《环保行政罚款延期或分期缴纳操作细则》,这家企业获准再延期两个月缴纳罚款。
为什么要用一个“再”字,事情还得从2019年9月说起。当时,余杭分局执法人员对这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采样监测后发现,其涉嫌违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当年11月,余杭分局对这家企业作出罚款并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决定。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企业随即向余杭分局申请分期缴纳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余杭分局同意企业分四期缴纳罚款。企业随后按时缴纳前三期罚款。但是由于受到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加之企业前期技术改造投入资金较多,导致近期流动资金不足。4月26日,企业再次提出申请延期缴纳最后一期罚款。
余杭分局专门就此事进行集体审议,考虑到疫情等不可抗力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实际困难,本着一直以来奉行的“监管+服务”理念和执法人性化原则,最终同意企业剩余罚款缴纳时间再延期两个月。
企业负责人在拿到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后表示:“这两个月时间对我们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感谢余杭分局的人性化举措,给了我们小微企业生存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