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黄冈市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二,年度综合评价为优秀,获得100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
2019年以来,在黄冈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取得了新成效。
2019年,黄冈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全面实现。全年城区PM2.5平均浓度实现省定的40μg/m3年度目标;优良天数比例80%,同比增加0.8个百分点。9个国控断面1月-12月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国家要求水质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无劣Ⅴ类水体;黄冈市城市建成区4个黑臭水体已全部销号。
2019年,黄冈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下降31.9%、19.2%、11.26%、12.36%,均完成目标任务。土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湖北省宏源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祥云(集团)化工等7家重点监管企业完成企业土壤自行监测,完成了5家涉重排放企业的重金属排放量核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了全市66处企业地块信息采集上报和452个农用地样品采集工作,以及175家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沿江化工关改搬转企业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着手对8家基本完成关改搬转任务企业进行场地初查。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有力。黄冈市承担的37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19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现已完成33项,1项基本完成,剩余22项达到序时进度。53项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现已完成35项,剩余18项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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