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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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共治臭氧污染 首启联合执法
川渝联合执法 细查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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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9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兵分4路,奔赴两县两区
川渝联合执法 细查重点企业

 

本报见习记者丁凤然重庆报道 “你们这个活性炭的装填量为什么只有这么少?”“这个光氧催化灯管已经损坏了,怎么还在用?”“这些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废吸附棉为什么不进行密闭贮存?”8月25日至28日,川渝两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首次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分兵4路对重庆市江津区、永川区和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合江县开展联合检查帮扶。

联合执法工作组重点围绕两地涉VOCs企业,现场检查发现:

泸州大洲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和废气治理环节VOCs跑冒滴漏严重;重庆科欣塑料有限公司热熔、印刷工序VOCs通过车间散排。此外,有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维不当,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有的企业生产废气收集不完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有的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分区落实不到位,台账管理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联合执法工作组建议将此次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经两省市签字确认,移交属地处理,对整改类的问题,进一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双方适时调度处理情况,并相互反馈结果。

工作组还建议,在加强信息共享互通方面,川渝两地应运用好联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及时通报交换交界区域敏感点位及重点污染源运行情况、污染排放信息;强化联合执法,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利情况下,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今年4月1日,我们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签订了《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等相关协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今年 8 月,重庆市渝北等10余个区县与四川泸州等6 市县共开展联合执法 13 次,检查企业 130 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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