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蒋朝晖报道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红河州)州委八届八次全会日前通过《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制定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红河州要推动绿色生态靓州不断取得新进展,努力建成云南绿色发展的增长极。
《建议》指出,“十四五”时期,红河州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资源配置更加高效,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
《建议》从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在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坚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方面,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冶金、化工等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环保大数据平台,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强化异龙湖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2025年前实现水质达Ⅳ类以上。加强红河、南盘江水系流域治理。消除全州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