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涛利 通讯员徐龙阿克苏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与阿克苏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召开座谈会并签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也标志着阿克苏地区“林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自2019年以来,阿克苏两级检察机关对破坏林草资源、损毁公益林、非法滥伐林木、非法占用草场等类型案件加大办理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以及督促恢复被损毁的湿地和占用的草原等。通过办案实践并与阿克苏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多次协商沟通,双方决定建立“林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生态双赢、多赢、共赢。
根据要求,各县(市)检察院将结合工作实际,与本级林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林长办+检察机关职能,实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打防结合,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水平。
其中,在细化工作要求上,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日常巡查报告制度、建立联动协作制度,以及建立宣传联动机制。结合各阶段工作要点和任务需求,适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讨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交流相关案件信息,对疑难复杂案件共同探讨,统一执法思想和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