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日前发布《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成都市督察组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就今年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发现的两批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责任追究情况向社会公开。
《通报》显示,12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8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8人,其他处理2人,并对4个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理。
“新都区斑竹园街道柏水社区柏水河、双流区九江街道大井社区U型渠黑臭水体治理不彻底,成都东部新区建设工地监管失位、道路扬尘管控不力……”今年4月23日至5月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成都市开展例行督察,并于4月28日、5月7日将督察发现的两批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移交成都市,要求压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成都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抓整改,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实际行动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同时,明确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立即组织抽调精干力量直抵现场,认真按照省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展开核查,对暴露出的相关问题举一反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全面公开监督整改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主体责任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辜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