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丁万君果木猪蹄小酒馆风机噪声扰民问题,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铁西大队近日开展现场检查,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了边界噪声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执法人员对其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处罚后,执法人员复查发现并未整改,随后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鉴于这家酒馆已构成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处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其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累计罚款6000元。目前此酒馆已全面整改,风机噪声已达标排放。
沈阳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实施按日计罚,目的就是加强法律震慑性,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打击力度,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水华 姚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