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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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个一”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泉州:打造绿盈乡村 绘就振兴蓝图
守护绿水青山 再塑美丽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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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1年12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守护绿水青山 再塑美丽漳州

 

◆张达敏 许意斌

“十三五”以来,在福建省漳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漳州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一手抓生态保护,一手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出一条具有漳州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全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绿色家底”殷实、亮点纷呈。

围绕目标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漳州市紧紧围绕“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这一目标,努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富美新漳州现代化建设。

“仅用不到3个月时间,高效关停整治石材企业1098家,占长泰区石材企业总数的92%。”长泰区林墩办事处党委书记戴聪华介绍,林墩办事处党员干部及“村两委”率先垂范,带头签订关停整治合同,并通过宣传引导、发放告知书、入户座谈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营造出良好的整治氛围。这仅仅是漳州市整治“散乱污”企业工作的一个缩影。5年来,漳州市整治“散乱污”企业337家,完成221台燃煤锅炉整治,查处涉气违法企业440家(次),在全省率先建立施工扬尘远程在线监测监控平台。

在漳州市高新区靖圆片区的廍前、下割和武林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清岸美。2019年,漳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拆除沿岸违建物3200多平方米,关闭周边养殖场等多处污染源,以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如今,这里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为了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漳州市推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方案,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项目和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19家,关停取缔“十小”企业54家,查处涉水企业676家(次)。为严控工矿企业污染源,漳州市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表层土壤样品及农产品采集工作,采集样品2351件,建立52家市级以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对企业周边土壤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

不负绿水青山,方得金山银山。漳州市充分利用生态优势,凝聚产业发展优势,把好生态与好项目结合起来,发挥出了“1+1>2”的整合效应。目前,在利用城市滞洪区改造而建的碧湖生态园(范围3000多亩、水面800亩)周边已建成漳州市的CBD(中央商务区),一批知名央(国)企、民企及众多金融机构相继入驻。

5年来,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6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重点直排海污染源达标率100%。“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漳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形势稳定。空气、水、土壤、海洋、声环境等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秉持“生态+”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近年来,东山县积极实施马銮湾生态修复工程,打造马銮湾生态旅游品牌,走出了一条“海净、村美、民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逐步形成生态旅游格局。不仅是东山县,走进今日的漳州市,随处可见点“绿”成金、借“绿”转型的生动景象。

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漳州市积极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抵制,不予批准,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环境准入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共审批3160个建设项目。

在产业新动能培育上做“加法”,在落后产能上做“减法”。漳州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决淘汰过剩、落后产能,破除无效供给,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绿色含量”。 通过差别电价、等量淘汰、财政奖励等政策坚决淘汰造纸、制革、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大力推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过剩产能淘汰,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产业的集中化、大型化、基地化,实现资源整合、污染集中治理。

两年来,漳州市加大推进核电、风电、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建设力度,新增核电、风电发电能力211.5亿kW·h,气量达19.69亿m3/a。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漳州市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将实施清洁生产作为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工作,推动取得良好的环境和经济效益。2016年来,全市共完成中纺粮油、三达水务、华威电源科技等53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共投入资金两亿余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1.97亿元。

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持续提升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漳州市积极推进长泰低碳工业园区和社区低碳试点示范创建,成立市级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开展全市碳峰值研究,在全省率先编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文件汇编》,全市共有26家企业纳入全省碳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2020年上述企业碳排放履约率均为100%,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省下达目标内。

源头治理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积极探索切合市情又行之有效的监管新机制,漳州市积极探索源头治理新模式,持续保持高压治理态势,推进污染源头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染源头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排查18823个污染源头污染问题,完成整治18792个。全市依法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主动曝光一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推动一域的效果。

5年来,漳州市共检查企业1.82万家(次),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420起,处罚金额1.2亿余元,办理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368件。2020年,漳州市出台《2020年漳州市市级层面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环保督查工作制度,共发现生态环境问题564个、受理群众信访件281件,有效推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和促进环境质量提升。

试点示范

全面优化体制机制

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漳州市全面优化体制机制,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取得良好的成效。

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对企业的监管服务水平。漳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强化非现场执法硬件建设、完善非现场执法监管网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在线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实现对守法企业的“无事不扰”。目前,漳州市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网上申办率90%以上,实现了1.31万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完善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协同机制。漳州市开展不定期综合执法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抄告交通运输、教育、水利、文旅、供电、供水等有关部门,提请采取必要措施,共同制止,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落实。目前,漳州市已建立九龙江北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提前介入生态环境刑事案件,跨区域生态司法修复联动办案,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互联、协调联动。

漳州市还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东山县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华安县列入“国家级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长泰区列入国家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模式,南靖县法院创新提出的溪流修复模式,被福建省高级法院复制推广。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和督察执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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