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朱智翔 通讯员郑亚丽绍兴报道 企业的用能权也能抵押贷款。日前,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的浙江惟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顺利从兴业银行绍兴分行拿到了800万元贷款。
用能权是指用能单位经各级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确认,在一定时期内依法取得可使用、可交易的能源消费量的权属。
量有限、可交易,看中用能权指标的价值,也为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会同市级节能主管部门,在上虞区试点推进用能权抵押贷款业务。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发改部门共同构建用能权确权审查、抵押、登记流程。
“我们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用能权抵押预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确保抵押的准确性和唯一性。”绍兴市上虞区发改局工作人员介绍。
在上虞区发改局的协助下,兴业银行绍兴分行以400元/吨标准煤作为基准价,评估浙江惟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用能权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按照不超过80%的抵押率,给企业贷出了800万元。
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用能权抵押贷款不仅盘活了企业用能权指标资产,拓宽了企业新的融资渠道,也为浙江用能权交易市场注入金融活力,进一步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此外,开展用能权抵押贷款,也有助于企业利用贷款资金上马更多节能减排项目,帮助企业绿色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