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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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大气污染治理跟不上城市节奏,原因何在?
让“舌尖”节俭成为“心间”自觉
“耳根清净”不再是奢望
“稳”与“进”,相辅相成
防范危化项目转移带来的环境风险
“长江禁渔”行动成效明显
做好免罚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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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3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耳根清净”不再是奢望

 

◆刘传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5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笔者认为,从之前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到当前的“噪声污染防治”,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内涵增加、范围扩大,可以更好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当前社会公众对噪声污染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一些人认为噪声危害不大,尤其是一些低频噪声污染责任方往往以低频噪声不明显、危害不大为理由搪塞或者不整改。但事实上,无论是低频噪声还是高频噪声,对人的危害都是存在的。一些人认为广场舞喇叭、拉二胡、唱歌等声音具有美感,能够陶冶情操、辅助锻炼,不是噪声。但这些声音对于多数周边居民却是噪声污染,已经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噪声污染看不见摸不着,但危害不小。回应群众安静生活的诉求急需加强噪声污染治理。

目前,在现实生活中,在噪声管理方面存在几大难题。一是取证难。有一些噪声是间歇性的,经常群众举报了,执法部门赶到时已经消失。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固定证据,造成群众对处理的不满。二是处罚难。例如,闹市区生产经营产生的噪声,有的处在标准线左右。偶尔超标,大部分时间并不超标,这样的情况很难查处,更难处罚。三是整改难。变压器、电梯等设备是人们生活不可缺的。这些必要生活设备产生的低频噪声污染,很难消除。

基于以上问题,笔者建议在以下几方面发力,力争减轻噪声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在规划上下功夫,从源头减少噪声源。科学规划生活区域、经营区域,科学布局生活区的餐饮等经营场所,尽最大可能将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既规避噪声污染,又为民提供便利。

在管理上下功夫,实现生产生活协同。例如,有的地方合理疏导夜市经营,22点前可以占道经营,22点以后须撤回屋内经营。这种做法有效缓解了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在宣传上下功夫,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噪声污染的危害性。让社会公众知道制造噪声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将被依法处罚,从而营造主动减少噪声污染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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