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周刊-说法
3上一版
 
环保公安联手 污染犯罪难逃
魏县对外来危险废物坚决说不
沂南首例污染环境案宣判
昌江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图片新闻
南通公安向环境污染犯罪宣战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魏县对外来危险废物坚决说不
非法处置40吨废酸,一人被刑拘,一人被批捕,一人被追逃
 

◆本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蒿文祥 冯涛

涉嫌在河北省邯郸市魏县非法倾倒、处置40吨危险废物的安徽省天长市某化工厂法人代表张某某日前被刑事拘留。其余两名涉案人员正在进行网上追逃,一人已被抓获。

“对过境来魏县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我们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否则就是对魏县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不负责任。”魏县环保局局长魏立新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不明危险废物临时堆放

7月21日下午6时,魏县环保局接到县公安局环安大队通报称,魏县冀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堆放大量不明废液,气味难闻。接报后,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同县环安大队一起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在魏县冀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执法人员看到,大量铁桶、塑料桶堆积在一起,桶内装有黑色黏稠状液体,个别桶已发生泄漏,泄漏处植被已死亡,泄漏液体刺眼刺鼻。

经清查,现场共有143只桶,重约40吨。大多数是铁桶,少数是塑料桶。经魏县环保局监测站紧急检测,液体呈强酸性,初步确定属危险废物。由于铁桶已发生腐蚀,造成部分酸性液体泄漏。

据报案人介绍,这些不明废液是魏县一名从事营运的货车司机从安徽省一家化工厂运来的。原计划送到山东省德州市,但到德州时,原定的收货人拒不接货,司机不仅没能收取运费,也无法处置这批货物,便运至魏县,卸到冀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临时堆放。

由于承运这批货物造成了损失,同时担心长期堆放发生意外,故向县公安机关报案。

魏县环保局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河北省环保厅、邯郸市环保局以及县政府进行报告。

双管齐下迅速处置

泄漏的危险废物如不能及时妥善处置,将对当地土壤、地下水乃至周边群众的安全造成影响。魏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启动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魏县县政府副县长赵金刚组织召开了由县环保、发改、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的紧急会议,成立了冀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不明废液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赵金刚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制定了工作方案,对不明废液处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面对突发事件,一方面立即安排人员对堆放的143桶不明废液妥善贮存,打造4道“防火墙”:一是使用防雨布苫盖,防止雨淋和气味散发;二是在废液堆放处四周堆起渣土,严防溢流;三是在堆放处设立危险废物警示牌,严防无关人员靠近;四是指派冀南化工有限公司留守人员24小时盯守,安排执法人员每日巡查,严防不明废液非法转移。

另一方面,迅速联系邯郸市蓝天危废处置中心抽取废液样本进行检测,针对检测结果制定处理方案,委托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产生次生环境污染。

在责任人一时无法找到并承担责任的情况下,魏县决定由县财政先行垫付资金,对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处理。目前,40吨危险废物已全部转移到邯郸市惠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追根溯源严肃责任

在及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同时,魏县环保局联合县公安局环安大队追根溯源,多次赴江苏省泰州市、南通市海安县、安徽省天长市等地对危险废物的来龙去脉进行调查取证,确定犯罪嫌疑人。

经调查,这批危险废物来自安徽省天长市某化工厂,其法人代表张某某为节省处置费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将40吨危险废物转让给没有任何危废处置资质的江苏省泰州市王某某和孔某某。

王某某和孔某某以委托运输为由,欺骗魏县一名货运司机将这批危险废物运到山东省德州市。但运到德州后,原定的收货人拒不接货,司机无法处置便运到魏县,卸到冀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临时堆放。

8月18日,河北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做出废液属危险废物的司法鉴定后,魏县公安局依法对主要嫌疑人张某某、王某某、孔某某发布网上追逃。8月26日,被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安徽省天长市落网。

10月2日,涉案的江苏省泰州市王某某被当地派出所抓获。魏县环安大队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押回魏县进行审问。

据了解,涉案的孔某某正在被追逃中。同时,警方正进一步对山东省德州市张某某的详细情况进行印证核实。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