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吕培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政府近日印发《河北省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9年6月底前全部关停符合条件的城镇自备井。《方案》的出台,将指导河北省城镇自备井分类、分批、有序关停。
《方案》指出,要充分考虑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地表水可供水量、地表水厂处理能力、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客观因素,实行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关停工作。自备井关停后,各地要合理配置城镇各种水源,联合调度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引江水为主、当地地表水为补充、地下水为应急的原则,保障城镇供水安全。
河北将加大对偷采、滥采用水户自备井执法力度,今年底前依法依规予以前强制关停。厘清外迁、停业、破产单位或个人自备井的位置、机井状况,由当地政府于2018年底前实施封填。在有地表水供水水源的城镇,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自备井,在保留10%~15%地下水热备水量基础上,其余供给水量全部切换为引江水或地表水水源,今年年底前完成自备井封存。
为了及时关停供水管网内自备井,方案还就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用于生活、生产、生态的自备井关停提出了目标。其中,有条件直接切换再生水、长江水、当地地表水的自备井,2019年3月底前完成水源切换,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关停任务。
此外,针对目前不具备关停条件,且主要用于生活或重大国民经济建设项目的自备井,《方案》明确了管控措施,通过安装在线计量设施,来加强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