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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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摇篮到坟墓”﹕监管需环环扣紧
江西查处一起监测数据造假案
构成要件不同 适用法律不同
不达标的水样改一改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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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的水样改一改行不行?
一份伪造的报告牵出一个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检测骗局
 

本报通讯员王雯 董克钻 陈德帅 李信龙 余亦创 记者晏利扬温州报道 “胡总,你好,今天有两个终端(水样)寄过去,要帮我弄合格,费用我马上给你们一次性结清。”一条看似普通的微信消息被发往浙江省台州市绿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正是这条消息让苍南县居民陈某某的人生偏离了正常轨道。

事情要从2017年初说起。随着“五水共治”的深入推进,政府规定,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土建竣工后支付60%的工程款,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40%的工程款。温州云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某嗅到商机,开始承接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水质检测业务。陈某某的公司自身没有检测资质,便将水样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检测,由他确保水质检测合格,从中赚取差价。陈某某逐渐与台州市绿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介绍一笔检测业务收费800元,陈某某赚取其中430元作为“跑腿费”。

有些污水处理工程处理率不高,出水还是不达标。“不达标的水样改改报告不就行了。”陈某某向这家检测公司业务负责人胡某某透露了伪造检测报告的想法,在以快速、一次性结清全部费用引诱对方未果后,陈某某不仅没有收手,反而亲自上阵:伪造台州市绿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甚至在水样未送检的情况下编造虚假检测报告。

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2018年7月,苍南县藻溪镇燕坑村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申请验收,陈某某编造了一份水质“合格”的检测报告。苍南县藻溪镇人民政府发觉其中“猫腻”后,随即向台州市绿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反映。

12月4日,当地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人员赶赴藻溪镇,对陈某某涉嫌伪造检测报告行为开展调查取证。“2018年5月2日起,台州市绿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绿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而你2018年7月提供的检测报告落款单位依然为台州市绿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且公章明显模糊不清,请你解释。”面对环境执法人员出示的铁证,陈某某供认不讳。据了解,一个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工程量大、利润有限,受利益驱使有人就会伪造检测报告应付验收。

2018年12月20日,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苍南县生态环境部门以涉嫌伪造公章及检测报告罪向公安机关移送了这起案件。2019年1月22日,苍南县公安机关对陈某某予以刑事拘留,开展立案调查。据悉,这是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处的首例伪造检测报告涉刑案件,等待陈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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