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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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次公布水环境“双指数”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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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9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首次公布水环境“双指数”排名
16市水环境质量指数均同比改善或持平
 

本报记者周雁凌 王文硕济南报道 上半年全省16个设区市中,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排名前三位的是临沂、威海、济宁;水环境的质量指数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济南、临沂、威海。”这是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这是山东省首次发布全省16市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水环境质量指数“双指数”排名情况。数据显示,16市水环境质量指数均同比改善或持平,其中潍坊、滨州、淄博改善幅度较为明显。

据了解,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是国家及相关省份采取的排名方式,按照生态环境部《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以Ⅲ类水体标准为基准,按照河流、湖库比例综合得出某市的水环境质量指数结果。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安德告诉记者:“这一指数能够反映出各地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存在的优劣程度,但由于各省份在地理条件上存在极大差异,有的地方即使全部完成甚至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依然可能处于较差名次,不能充分起到评价工作成效的作用。”

为客观科学评价各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山东省在沿用生态环境部“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的同时,开展以国控断面达标率、省控断面达标率、重点涉水企业排放达标率三项指标为基准的“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排名,实施双指数排名,既兼顾国家考核,反映各市水环境绝对质量;又考虑地区差异,客观反映各市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的贡献,提升各市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对省控断面进行补充和优化,将排名扩大到县(市、区),完善相关资金补偿和分配因子。逐步建立以‘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排名为导向的惩戒机制,对月度排名倒数后三位或连续同比下降,以及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屡次超标甚至持续恶化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预警提示、公开约谈;对于被连续约谈后仍未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以及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的,依据相关规定开展水环境专项督察,该追责进行追责,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王安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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