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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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3市
重点督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本报讯 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经河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河北省组建了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决定11月15日-12月15日进驻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开展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

各督察组进驻期间,将重点核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督察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办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坚决反对和查处各级地方和部门应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一刀切”行为。

督察将分市级层面督察、下沉县(市、区)和部门督察、梳理分析和补充调查3个阶段,每个督察组同步统筹安排1个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组,对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对立行立改情况进行核查,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违法违规案件严肃查处,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张铭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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