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推进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后续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
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是生态环境部核安全“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陕西省在已建成7座国控辐射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将在榆林、铜川、渭南、商洛、安康、咸阳6市分别再建设1座自动站,项目已于2019年开始前期选址等工作。
同时,为做好2020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确保全省国、省控点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陕西省辐射站编制了今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方案暨质控方案。
与去年相比,2020年监测方案增加了12个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监测点位。增加了部分核预警点陆生植物10个γ核素及降水3H核素监测项目。调整了核预警点气溶胶、咸阳城区一水厂水体及西安北郊污水处理厂气溶胶核素监测质控方法。
监测方案调整后,陕西全省共有171个监测点位(45个国控点、126个省控点),其中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涉及空气、水、土壤介质中20余项核素及电磁辐射综合场强、工频等。辐射源监测涉及空气、水、土壤、生物介质中30余项核素及电磁辐射工频、综合场强等。
今年的监测方案增加了全省核预警点陆生植物监测的种类,弥补了降水氚辐射环境监测的空白,质控方案强化了内部质控措施,有效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