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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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
跨界融合 联动共治
锁定三维度,探索三路径,严把三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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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2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跨界融合 联动共治
湖州市公检法环四部门共守青山绿水
 

公安部门高效执法、检察机关有效监督、人民法院公平审判、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监管。2017年7月,湖州市及所辖三县两区同步举行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启动仪式,标志着湖州市全面启动实施公检法环市县区联动机制。联动机制建立以来,湖州市充分发挥公检法环四方优势,将四部门优势有机融合,全面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共治。

创新机制,共同打造环境监管新模式

湖州市全面推进完善公检法环联席会议制、日常案件商讨制、派驻坐班制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四部门对环境违法犯罪以及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相互通报、交流沟通。

同时,在工作中,四部门探索实施新型合作机制。在涉刑案件办理中,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挖掘、采集证据线索,提高破案率;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中邀请检察机关赴一线协同检查、协助取证,提高办案质量;与法院创新推出“环保禁止令”,规定在生态环境部门作出停止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后,违法行为人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可以申请法院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及时制止恶意排污行为。

联动涉及部门多,更要积极发挥智慧管理优势。由湖州市公检法环四部门共同打造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是全国率先由司法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建立的线上一体化平台,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从前端的线索发现到后期的修复完成(修复方案公告、修复成果公布),从部门协同到第三方资源整合,从行政职能行使到司法赋能,实现全流程再造,打造了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

联动执法,共同守护生态环境安全

在实践中,湖州市组织开展公检法环等部门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和区域联动检查,规范完善环境执法程序,加强信息互联与情报互通,全方位形成环境执法共识。

在侦破全国首例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污染环境案等涉刑案件中,公安机关迅速介入控制涉案人员、固定证据,有力推动了案件的快速办理;今年在公安、交通运输、水利等多部门联动下,已成功破获了两起在安吉县、德清县境内河道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等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湖州市还纵深推进基层环境网格化监管,利用公安网格监管末梢,结合“四个平台”建设,有效将环境污染风险隐患的防控任务下沉到基层网格。如与公安机关危化品管理相结合,率先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六化”管理,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在河道、湖泊等重点区域设置市到村四级“特色警长”,实现全市7373条9380公里河道、153个湖泊、157个水库警力全覆盖,及时有效发现、化解水环境问题。

互助互学,共同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针对环境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疑难、争议性问题,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开展培训,提高执法、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邀请公检法部门专业人员对全市环境执法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对案件办理、证据固定、笔录制作、案件移送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提升环境执法人员办案水平。邀请公检法专家参加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助推提升全市环境执法办案质量。统一建立环境案件审判专家库,通过人民陪审员、专家证人参与庭审、为审判人员提供咨询等方式,发挥环境资源专家专业性强的优势。定期组织典型案件庭审旁听,每年至少选取两件具有典型意义的审理案件,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应诉能力。 慎佳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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