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吉林省日前发布第5号总河长令,决定开展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坚决“还河于河”,确保最大行洪截面和河道通畅。
今年2月26日,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水利厅联合启动2024年“春季清河行动”,推动全省河流湖泊全覆盖,重点围绕“两河一湖”(东辽河、饮马河、查干湖)及52个严格管控的国控、省控断面所在河湖实施清理整治。相隔1个月后,吉林省对河流治理再下“功夫”。
此次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全力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和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
第5号总河长令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水库库容管理的工作部署,对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非法建(构)筑物等侵占水库库容和分隔库区水面、阻塞溢洪道等行为,以及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保护水库库容,改善库区面貌,保障水库功能有效发挥。要结合水库库容曲线复核情况,对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进行重点整治。
第5号总河长令明确,各地要在全面总结“清四乱”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已经开展的“还河于河”“春季清河行动”等工作,继续开展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及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复核工作,聚焦塑料垃圾、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项目,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养殖网箱等,切实清理整治存量问题。
第5号总河长令提出,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等,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增量问题排查治理,并向农村河湖延伸。
第5号总河长令还要求,严肃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实行台账管理,分类限期整改,加强检查核查;依法划定管理范围,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强化山区河道管理;同时,用好河(湖)长制“指挥棒”,强化河湖巡查管理。
陈博宜